江西省多地提高城乡基础养老金标准

2015-04-04来源 : 互联网

  3月25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切实改善民生、提高**水平,我省多地在省**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上,自行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其**青城市自2015年1月起,自行增加基础养老金30元,将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提高到110元。

  截至3月20日,共青城市自行提标的基础养老金和**、省提标的基础养老金增发、补发部分已经同步发放到位。此外,九江市浔阳区城乡居保在80元的基础上提高了20元,九江市庐山区提高10元,铜鼓县提高了5元。

  增发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已让4万余名城乡老年居民直接受益,惠及上万户城乡家庭,受益面广、影响力大,对**和改善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提高中青年群体的参保积极性形成理性预期,以及拉动城乡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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