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店销售假冒运动鞋

2015-04-02来源 : 互联网

  3月23日,记者从新余市渝水区人民**获悉,该院近日依法审理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网店**陈某、曾某因在网上售卖3200余双假冒安踏运动鞋而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陈某、曾某注册了多家网店卖假冒的安踏运动鞋。陈某负责在福建晋江进货,曾某则通过网店将鞋子销往全国各地。2014年5月,陈某被晋江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查获假冒安踏运动鞋298双,后陈某被取保候审。2014年9月4日,新余市公安局在陈某、曾某租住地将二人抓获,并在其租赁的仓库当场查获假冒的安踏品牌运动鞋1236双。经核查,被告人陈某、曾某通过网店已销售安踏品牌运动鞋的金额为176702.5元。

  一审**审理认为,陈某、曾某明知是假冒安踏注册商标的运动鞋而予以销售,且数额*大,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均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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