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从全省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座谈会上传出信号,我省将对普通高校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此举意味着今后将对不理想的专业该撤的撤、该并的并。
“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是对不同学校开设的相同专业进行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和评价结果的使用均在**专业办学的基础上,进行分类指导,引导专业办出特色。”省教育厅高教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将按照“年度规划、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方式逐步推进,评价对象为我省高等学校已设置的所有本科专业。
记者注意到,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以对数据的定量分析为主,以**的定性判断为辅,其中,定量分析注重对现时状态的客观评价,定性判断突出对办学理念、专业定位和潜力的主观评价。在评价手段上,将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网络采集、汇总、分析数据,**不进校的方式进行,并且将建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评价的工作机制,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公布评价结果,实施阳光评价。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纠正,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人员与行为将进行深入调查,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处理。
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时间进度表已明确。记者了解到,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和江西财经大学4所高校将作为专业综合评价****,由试点高校确定1至2个试点专业种类进行评价。今年上半年,完成这4所高校试点专业种类评价工作。今年下半年,在全省普通本科高校全面**开展已经试点的专业种类的综合评价,年底完成评价工作并公布评价结果。从2016年至2018年,每年安排12至13个专业开展专业综合评价,以四年为一个周期全面完成全省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价工作,每年10月份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专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10月至11月,开展评价专业数据采集、上报、校核;12月,完成评价工作,公布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