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制定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

2015-01-15来源 : 互联网

  11日,记者从南昌市**获悉,该市制定《南昌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要求承储企业不得对外抵押市级储备粮油、不得擅自变更库点、稻谷每三年必须全部轮换一次……目的是**市级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有效发挥市级储备粮油的调控作用。

  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可动用储备粮油

  《办法》中明确,该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粮油供求总量失去平衡或者市场价格大幅度波动;遇有重大自然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市**认为需要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其他情况。

  《办法》明确,承储企业对市级储备的粮油必须实行专仓专储,不得擅自变更库点、仓号(油罐)等。同时,各承储企业不得以库存的市级储备粮油对外进行任何经济担保、抵押或者对外清偿债务。南昌市粮食局和承储企业必须定期检测粮油品质,建立市级储备粮油质量档案,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事故要边处理边上报,不得隐瞒。

  稻谷轮换采取公开竞价拍卖

  根据《办法》,稻谷每三年为一轮换周期,原则上每年轮换三分之一,三年必须全部轮换一次,且稻谷轮入粮食应当是国家标准三等以上的当年新粮。稻谷轮换采取“公开竞价拍卖(买)、**上缴财政、亏损财政核补、贷款利息及保管费财政据实支付”的原则执行。也就是说,储备稻谷轮换产生的价差收益全额上缴财政(市粮食风险金专户),产生的价差亏损由财政核实补贴。

  另外,成品粮、小包装油和散装油轮换实行“动态轮换、费用包干、利息据实支付”的原则,由承储企业自行组织进行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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