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江西61万断保原因是什么

2014-10-29来源 : 互联网

截至去年年底,我省已有61万余名参保职工中断养老保险缴费。昨日,记者从江西省社保中心获悉,我 省助保贷款工作在全省推开,距退休5年内,已参保且生活困难的城镇职工可申请助保贷款继续缴纳养老保险,且领取养老待遇前,贷款利率由**给予补贴。

据统计,截至2013年年底,我省共有61.68万名参保职工中断了养老保险的缴费。其中,接近退休年龄的困难职工约9.3万人,占中断缴费人数的15%。我省在总结了铜鼓、广丰两县开展助保贷款工作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

日前,江西**了助保贷款统一的指导意见,发布了 《江西省人民**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助 保贷款工作在我省全面推开。

《通知》指出,将按照“自愿申请、保而不包,水平合理、控制风险,**贴息、个人退休还贷”的原则,对养老保险缴费困难人群建立个人自愿申请、 **贴息、银行贷款缴费的筹资机制,帮助生活困难人员续保缴费。全面推行的助保贷款新举措,有助于解决我省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生活困难人员中断 缴费问题,圆其老所有养梦。

生活困难参保人可申请贷款续保

按规定,凡具有江西省户籍且按规定参加了江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到龄时符合在我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条件 的,且当前因生活困难而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可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到本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助保贷款。

据了解,助保贷款实行一次申请、按缴费年度分期放款的管理方式,助保对象每年的贷款额度不高于当年全省灵活就业人员*低缴费档次计算的缴费金额,贷款的*长年限和*高额度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助保对象领取待遇前可享**补贴

据介绍,助保对象在到达待遇领取条件前,贷款利率由**给予补贴;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后,利息全部由个人承担,并在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当月起从领取的养老金中拿出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偿还贷款。

此外,未还清贷款前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优先用于偿还贷款,不足部分由当地**承担。

标签: 江西 社会 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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