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试点公共租赁住房政府购买服务

2014-11-11来源 : 互联网

近日获悉,为改善**性住房管理中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江西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此试点工作从现在起至明年年底结束,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将**性住房管理中的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社会力量承担,使**性住房管理更加专业有序,提高群众满意度。

据介绍,试点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边试点边推出。2014年先将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查、入户调查及入住后的动态监管、清退,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维修,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的保安保洁等便于操作、条件成熟、亟待解决的3项服务项目纳入购买目录,然后逐年增加购买内容。按照**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全额**。**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全额纳入**住房基金收入预算,**购买服务所需资金纳入**住房基金支出预算。

此次试点还将建立健全综合性评审机制。考评小组将对购买服务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考评,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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