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地铁编制交通乘客守则 8种情形禁止乘车

2017-06-15来源 : 互联网

6月底,省会地铁*开工程将载客试运营。为加强轨道交通管理,规范和**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秩序,**乘客安全、顺畅地乘坐地铁,日前,市轨道办编制了《石家庄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乘客守则》)。

8种情形禁止乘车

《乘客守则》提出禁止携带下列物品进站和乘车:

除导盲犬和军警犬外的活体动物(导盲犬应当配有导盲犬证并佩戴导盲鞍和防止伤人的护具)。

**性、易燃性、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及传染病的病原体等危险物品。

除执行公务外的枪械弹药、管制刀具及各类攻击性器械。

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或者无包装易碎的物品,未能妥善包装的肉制品及其他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

充气气球、自行车(符合行李规范的除外)、尖锐物品等有安全隐患或者影响应急疏散的物品。

总重量超过20千克,长度超过1.6米,外部尺寸长、宽、高之和大于1.8米的物品。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携带的物品以及公安机关发布的“禁止进站的物品目录”上规定的所有物品。

其他影响运营安全的物品。《乘客守则》还提醒广大乘客,应当文明有序进站乘车,自觉遵守车站和列车内秩序:

乘坐电扶梯时,面向电扶梯运行方向,站稳扶好,并照顾好身边的老人和儿童;不得在电扶梯上逆行、推挤、打闹,不在电扶梯出、入口处逗留。

乘客须在安全区域内排队候车,乘车时应先下后上,上、下列车应注意列车与站台之间的空隙;当车门或**门(安全门)警示灯闪、铃响时,应立即停止上下车;乘车时不要手扶车门或倚靠车门。

主动给老、幼、病、残、孕或者抱小孩者让座;携带行李物品的乘客应当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强行上车,不得以物占座、妨碍通道或影响其他乘客乘车。经营单位有权劝阻患有危及他人健康的传染病患者和着装不文明者进站乘车。精神病人、智障者、学龄前儿童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在健康成年人的陪护下进站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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