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男耍酒疯实不应该,打伤民警妨害公务悔不当初。近日,贵溪市**以犯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古某甲拘役一个月。
古某甲系贵溪市人,初中文化,个体户。2013年11月15日晚上6时30分许,古某甲在晚饭期间喝多了酒,到南杂店里买烟,因找*一事和店主古某乙发生争吵,继而用拳头打古某乙左脸,用店里的玩具滑轮车将一箩桔子和水果桌打翻,并继续在店里耍酒疯。7时左右,接到古某乙**电话的民警李某出警到现场,告知古某甲是公安人员在执行公务。古某甲口出狂言表明其不把公安人员放在眼里,打了李某一巴掌后,用言语侮辱并继续殴打李某,致李某面部受伤。经鉴定,民警李某的伤情达轻微伤丙级。
据悉,李某被打伤后,其他民警赶到现场,劝古某甲的家人送其去医院醒酒。古某甲继续耍酒疯,躺在地上不肯离开。当晚9时30分,古某甲在派出所内继续闹事,与在场民警发生推搡,并用自己的头将派出所的宣传栏撞倒。在场民警取证后立即送古某甲回到他自己家里,由其家人照顾。
次日,古某甲后悔莫及,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
**审理后认定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但鉴于其主动投案,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得其谅解,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酒喝多了不仅伤身,而且还会误事。凡事还是要有度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