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孕妻凌晨出险情医院拒收

2014-11-23来源 : 互联网

今年44岁的易祖来是袁州区金瑞镇凤山村村民。8个月前,妻子黄小梅怀上第二胎后,就一直歇在家里养胎。

11月8日凌晨1时许,黄小梅突然觉得身体很不舒服,腹痛剧烈。“我看她脸色发青,赶紧在村里叫了一辆车送她去市里的医院检查。”易祖来回忆道,当时,生活拮据的他只带了400多元*。

赶了半个多小时的山路,黄小梅在丈夫易祖来的陪伴下来到了宜春体育中心附近的官园医院做产检。但医生告知他们:“胎儿已停止心跳、死在腹中了。如果不尽快做剖宫手术,大人都可能保不住。”

易祖来决定将黄小梅转院到条件较好的大医院救*。

“惊心动魄!”回想起随后发生的一连串怪事,易祖来用了这四个字来形容妻子当时去大医院救*来回折腾之旅。

当日凌晨2时40分左右,易祖来抱着妻子走出官园医院,并在路边叫了一辆的士赶往附近医院救*黄小梅。

**家医院 “孕妇主动离开医院”

随即,易祖来带着妻子到了袁州区妇幼**院,医生对黄小梅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后,医生说她的子宫已经破裂,腹中的孩子已经没有心跳,必须要立即实施剖腹产才能**大人的平安。”易祖来说,之后,医生让他预交5000元的医疗费。他只好对医生说,自己身上只有400元*,希望医院能先帮妻子把孩子生下来。“随后,一**生对我说,医院现在的医疗设备不全,希望他能换一家医疗技术全面的医院*疗。情急之下,我们只得往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赶去。”

“孕妇是在医务人员陪同下过来的,但没有跟我们作病情交接就走了。我们接诊后立即对孕妇作检查,但她要求医院直接做手术,说胎儿已经死在腹中。”该院副院长周盛荣称,考虑到她是高危产妇,院方建议她到条件更好的医院去*疗,“她不是因为医疗费不够而走的,是她自己主动离开的,她还是我们的医务人员送下楼的。”

第二家医院 “没人能记起这件事”

随后,无奈的易祖来扶着妻子来到旁边的一家大型**医院——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跟之前得到的答复大同小异。“在这家医院,医院坚决要我交5000元医疗费,”易祖来恳求:“我身上确实只有几百元*,帮个忙,挽救一下我老婆的生命。医院的人告诉我,那就没有办法给你老婆*疗了。”

易祖来夫妻俩对宜春市第二人民医院非常熟悉,平常家里人有病的时候经常来这里看病。但记者昨天在该院采访时,该院办公室主任易武明确表示没有此事,“我们询问过妇产科的所有医务人员,没有一个人能记起这个事来,有可能是孕妇记错了。”

第三家医院 “担心将婴儿死亡归责医院”

身心俱疲的易祖来只得默默带着妻子前往袁州区红十字会医院救*,这也是一家**医院。“待检查后,医院要我先交2000元手术费,”易祖来再三恳求:“我真的没有那么多*。我天亮后去借*可以吗?但医护人员称,没有*就不做手术。”易祖来把身上仅有的350元全部交给了医院。

8日上午8时,医生查看了黄小梅的情况后,要黄小梅顺产。易祖来见妻子已经痛得晕了过去,立即叫医生跟妻子做剖宫手术,“但医院还是因我没交足医疗费而**给我老婆做手术。”无奈之下,易祖来只好将妻子转院。此时,黄小梅从当日凌晨3时40分至上午9时20分已经在该院病床上痛了近6个小时。

对于该院当时为何一直不给产妇动手术,该院陈梅秀院长正面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毛毛(婴儿)已经死在肚子里,产妇可以顺产下来的,不需要做手术。”“是不是医疗费的原因?”“不是,就算她没*,我们也会跟她做手术。但我们最担心的是,帮她做完手术后,产妇说婴儿是我们医院做死的。”

孕妇被折腾8小时后在民办医院获救*

8日上午10时许,易祖来只好带着爱人黄小梅再次来到官园医院。官园医院迅速组织医务人员给黄小梅做了检查,并办理了入院手续。

绕了一圈,时隔8个小时后,黄小梅于当天上午10时35分被医生推进了手术室。由于抢救及时,黄小梅的手术很成功,恢复情况也良好,目前各类医药费已经超过了5000元。但易祖来想尽办法也只凑了600元交给医院。对于易祖来家的情况,官园医院的管理人员表示非常同情,并允许他慢慢付清。

官园医院易少兰院长昨天向记者介绍了当时抢救黄小梅的相关情况。她说:“黄小梅当时正处于休克状态。要是她再晚一点送来,恐怕她连抢救的机会都没有了。”并说:“她既然来我们医院看病,我们就有责任挽救病人的生命。”

记者在官园医院见到易祖来正在一勺一勺地喂着躺在病床上打点滴的黄小梅。易祖来告诉记者,他想通过报纸感谢一些人,“感谢这里的院长和工作人员挽救了我老婆的生命,这个恩情我和家人一辈子都忘不了。”

说法 医院拒收原因或是怕惹医患纠纷

高危孕妇黄小梅连续被三家大医院拒收,难道真的是没有带足够的医疗费那么简单吗?记者在采访中从业内人士那里了解到,这几家医院拒收或不敢做手术不完全是因为医疗费,其根本原因还是医院担心惹上医疗官司。

宜春市人民医院有医生表示,胎儿死于母体中,做手术对母体危害很大。因为胎儿死于母体时间较长,胎儿的组织就会被母体吸收到血内,很难排除。就是做剖宫手术,随时可能造成孕妇死亡。这时,很多不理智的家属往往就觉得医院肯定有过错。“为此,很多医院都不敢接收这种高危产妇,往往都会找很多借口拒收。”

如果医院**收*病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宜春学院副教授、律师邹建辉表示,医院或职业医师的做法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只要有患者上门求诊,双方就构成法定义务,医疗机构、医师应当积极救*病患者,医疗条件不能满足的除外。如果医院**救*或害怕承担责任而**收*患者,导致患者死亡或伤残的情况,医疗方则构成间接故意杀人或伤害的刑事责任。只要能举证,患者方可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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